不少给工地做分包、供材料的老板,经常被总包一句话给忽悠,说这个电子债权凭证跟商票差不多,放心收,到期就能拿到钱。
常见的云信、航信、迪链这类平台凭证,都属于这类电子债权凭证,并不是商票。
很多人着急回款,没细看里面的规则就签收了。等到期兑付失败才反应过来,这东西根本不是商票,真要去要钱的时候,能找的对象就很少了,而自己又非常被动。
不少工程老板之前收商票比较顺利,就想当然以为电子债权凭证是同一类产品,只是叫法不一样。等真出纠纷才搞清楚,两者完全不是一套规则。
商票受票据法保护,到期不给钱,可以顺着往前找所有前手追责,出票、承兑、每一手背书的单位都有兑付责任,维权举证会简单很多。电子债权凭证只是核心企业开出来的电子化对账确认单,不算票据,不受票据法管,走的是民法典普通债权转让的规则,它只能证明这笔债权,而没有票据那种无因保护。二者法律规则区别很大
真踩坑之后,差距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。商票拒付,所有背
流转方都可以追索,但电子债权凭证不一样,不能找中间转手的上家,只能找凭证上面写明的付款单位。
还有一点,商票兑付不受甲乙双方工程纠纷牵连,而电子债权凭证是绑定这笔工程交易的,一旦上下游对工程量、结算有争议,核心企业可以以此拒付,还需要你额外拿出材料证明交易没问题。
另外也要留意合同里的约定,有些分包合同写明工程款不能转让,没留意就收下凭证,后面对方可以主张转让无效,回款流程就会拖很久。
大家在准备收下凭证之前,有几件事最好核对一下,先看清楚是谁开的、哪个平台的,认准付款义务人,有些子公司开的凭证,母公司是不兜底的,所以要翻一翻和上家签的合同,看看有没有不让债权转让的条款,如果有限制,就要对方出具书面同意,或者直接换别的付款方式。
材料记得全部保留下来,不要只存一张凭证截图,结算单、计量资料、供货单据、合同都单独归档,后续有分歧,这些都是重要依据。
从实际账款审核的角度多说一句,哪怕交易材料齐全、也没有转让限制,凭证能不能通过审核,还要看开立单位、还有平台的内部规则,有没有设置不可转让。有些打官司能赢的债权,也达不到确权准入的标准。
签收前记得在平台里核查,确认凭证没有标注不可转让的限制,避免后续想要流转时受到阻碍。
工程回款不容易,口头说差不多,不能当真,看清楚书面里的条款才能少踩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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